看新聞說考評局批評考生缺乏創意,於是想起剛在看的書有此一句:「我眼本明,因師故瞎」,有怎樣的評分標準,自然有怎樣的考生。
施政報告終於落實小班教學,可惜卻非全面實行, 但還是值得鼓掌。應否實施「小班」,還是回到學校教育的目的是否只傳授學術知識這老問題。希望實施「小班」教學後,貼在補習社窗櫥那些成績單,對學生的評語可以超過三句以上。
10.31.2007
10.21.2007
第四百二十六日 與我無關的補選
隨著兩位前官太及個別人仕宣佈參加港島區立法局補選,無關痛癢的補選變得「熱鬧」起來,無法理解有言論將是次補選當成對普選的投票,民主與非民主的對決,以港島區選民的階層分佈,能否代表全港民意,有效性存疑,再加上代表泛民主派出選的代表又未必穩勝,一旦另一方勝出,這些論述會成為否決儘快普選的民意基礎,有時聰明反被聰明誤,隨時適得其反。以一個任期不足一年,又非關鍵一票的議席,本來可以不理輸贏,各黨各派都可按本身的條件情況,派人出戰,百花齊放,以宣揚自身的政冶理念,可惜,那邊廂按慣例攪協調,這邊廂也要辦初選,勝負真的這麼重要﹖﹗莫非民主就只是投票那麼簡單。
10.19.2007
第四百二十五日 受難記
參加了屋苑舉辦的本地一天遊,因收費十分便宜,就算有機構贊助,無論在行程、膳食,也沒有甚麼好要求,原以為外判與旅行社負責,有導遊跟車,車上那支「咪」應該不會落入「表演狂」手中,可借事與願為,回程時,耳朵還是逃不過「蹂躪」,無法明白為何要在旅遊車上演唱,表演就到K場罷!如果清唱還可以坐遠一點,加上手機的免提,勉強還可以抵禦,用「咪」就無一幸免,簡直受罪。
第四百二十四日 這是愛
歌曲:這是愛 歌手:泰迪羅賓
這是愛似驟來他朝怕驟然失去
豔陽下有若靈犀暗地倆相通
心已通但願為天邊一雙飛鳥
空中往返心變做連理樹倚那春風
夕陽下百丈情絲暗地倆低弄
花間往返花也在含笑枕春意之中
寒雨暴至秋風竟吹散春夢
霧雨輕煙添我迷濛
問何日方可再復見
雲霧散始終不再現失去影蹤
這是愛似驟來今朝已驟然失去
是場夢淚若泉湧再沒法牽動
空嘆息心仿似天邊一孤鳥
影孤雙單悲世事常變幻轉眼已空
這是愛似驟來他朝怕驟然失去
豔陽下有若靈犀暗地倆相通
心已通但願為天邊一雙飛鳥
空中往返心變做連理樹倚那春風
夕陽下百丈情絲暗地倆低弄
花間往返花也在含笑枕春意之中
寒雨暴至秋風竟吹散春夢
霧雨輕煙添我迷濛
問何日方可再復見
雲霧散始終不再現失去影蹤
這是愛似驟來今朝已驟然失去
是場夢淚若泉湧再沒法牽動
空嘆息心仿似天邊一孤鳥
影孤雙單悲世事常變幻轉眼已空
10.08.2007
第四百二十三日 讀報後感
在上星期六生果批談居屋,如果相信消費者(購買居屋者)是理性及精明的,文中提到居屋的壞處,諸如:無法加按、出售的對象有限制等,應當已被消費者充份地考慮,而這正是居屋低於私樓的入場費的代價—部份地價「優惠」,這是否「優惠」也存疑,權利不同喎!置業並不是買棵菜,沒有一時衝動的道理,若提供的資訊正確,決定錯誤,那不是產品的問題,而是個人的責任。那篇文章正正說出居屋與私樓隸屬於兩個不同的市場,如果視物業為融資工具者是不會購入居屋的,那為何不可以有一個比「私樓」便宜,只解決「居住」層面的物業市場呢?文中著眼於年青夫婦為居屋購買者,但購買居屋的,並不一定是年青人,可以是準備退休或剛取退休金的公屋居民。
第四百二十二日 覆Manna
如無記錯這是第二次在留言出現「說多了!」這句話,開放留言就是容許不同看法、不同角度的意見表達,不用太客氣。
我看書的特性就是隨看隨忘,經常弄不清與誤解作者的意思,其實看書看得很「求其」,嘻!
那幾句是否寫得太悲觀?當然非常贊同社會上存在無數無私的好人,不過,無任何理由可要求別人行善,也無法預料能否得到別人的幫助,那不是叫你不呼救,但必須忍受求助無門,沒有回應的機會出現。那就當某種心態來看待,那是減少人對社會、旁人怨忿的心態/思想準備,如此,有人相伴上路,那會不愛死他,如得到無私的幫助,那不是更應感恩嗎?
我並不認為個人努力可以抹殺其他因素,也不認同單是環境因素或其他人的幫助就可以決定個人成敗,反而相信世界/世事是混濁的,無法分別個人與環境兩者何者重要,兩者是相互糾纏不清,那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關係,所以,對於只強調個人努力或甚麼也是社會的錯,有點﹒﹒﹒﹒﹒
我看書的特性就是隨看隨忘,經常弄不清與誤解作者的意思,其實看書看得很「求其」,嘻!
那幾句是否寫得太悲觀?當然非常贊同社會上存在無數無私的好人,不過,無任何理由可要求別人行善,也無法預料能否得到別人的幫助,那不是叫你不呼救,但必須忍受求助無門,沒有回應的機會出現。那就當某種心態來看待,那是減少人對社會、旁人怨忿的心態/思想準備,如此,有人相伴上路,那會不愛死他,如得到無私的幫助,那不是更應感恩嗎?
我並不認為個人努力可以抹殺其他因素,也不認同單是環境因素或其他人的幫助就可以決定個人成敗,反而相信世界/世事是混濁的,無法分別個人與環境兩者何者重要,兩者是相互糾纏不清,那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關係,所以,對於只強調個人努力或甚麼也是社會的錯,有點﹒﹒﹒﹒﹒
10.06.2007
第四百二十一日 讀書後感
在連線一書中,有篇人物訪問提及關於重建區的賠償,居民是否另有居所是考慮補償金額其中一個準則,另有居所的居民賠償比較少,雖然對有關條例一無所知,但毫無疑問收樓重建肯定是一宗物業轉讓,所以無論那金額叫賠償或甚麼,那是筆樓款,按道理金額與居民的個人資產沒有任何關連,且因是強制執行,無法個別議價,訂定準則時更應著重公平性,著眼於受影嚮人仕而非社會,現在明顯是歧視另有居所(有資產)人仕,真的驚訝這樣的條款或細則可以通過立法,而事後又沒受質疑,至於摟款(收購價)起碼包括物業市值及搬遷與裝修津貼,否則為何要出售?更與重建局(公司)的賺蝕無關。
舊區保育,那己是另一問題。
(提外話:談舊區保育就是談錢財。最近在看這書,其中有篇描寫美國如何保留小鎮風貌的事蹟,值得那些關心舊區保育人仕一讀,保育在在需財。)
舊區保育,那己是另一問題。
(提外話:談舊區保育就是談錢財。最近在看這書,其中有篇描寫美國如何保留小鎮風貌的事蹟,值得那些關心舊區保育人仕一讀,保育在在需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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