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持續79天,隨著銅鑼灣佔領區被清埸而告終,但相信雨傘運動並未完結。整場佔領行動,目標正確,勇氣可嘉,創意無限,策略幼嫩,行動失敗。失敗原因在於擾民太久,漸失民心;人只應為自身理想而犧牲,不應要求別人為己而受害,這不單指佔領示威者,反佔領人仕、政府及人大常委也適用。 始作俑者 ,乃人大常委8.31決定 ,導致社會撕裂,法治、自由受損, 這場佔領行動,只有輸家,沒有勝方, 出現全輸局面,實屬可悲。姑勿論「五步曲」是否符合基本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推出任何政策都必須考量後果,否則,必招民憤,長期無法管治。 只要官不擾民, 大部份港人都政治冷感,不過,要一個奉行社會主義的政府及官員實行「官不擾民」,又談可容易!
明報網上有一段短片講述一個警務人員與示威者對話,片段最後那警務人員對示威者表示他在那裡是維護法紀,並非攀附權貴,可惜在佔領行動期間,警方給人的印象,失去「政治中立」這光環,值得憂慮,加上被指使用過份武力,相信輸得最慘非警隊莫屬。
假設法例要求將上述執法人員三分一財產交給權貴,不知他會否依法執行,又或抗命不從,法治是否只是守法這麼簡單?
提外話:今日看報有內地人仕提出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再啟蒙」 ,似乎嫌撕裂得不夠 ,如果落實推行,肯定又會引起一番熱鬧。
問題兒童一定要問,疑問一:為何當年決定為一國兩制,而不是一國一制呢?疑問二:沒有兩制,一國是否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