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2006

第三百三十四日 世界在變(下)

本星期除了期待世界杯賽事來臨,發生的兩件事值得深思,第一件當然是鬧得滿城風雨,「最想非禮的女藝人」選舉,事件導致《架勢堂》停播兩個月,森美小儀被停職,參與投票的人是否也須受譴責﹖究竟有沒有呢﹖另一件雖然成了報章頭條,卻沒有成為焦點,「亞叔」被毆。當某部份人仕認為「選舉事件」侮辱女性及鼓吹違法行為,但對目擊/直接面對違法事件沒有挺身阻止,使違法事件繼續進行,甚至拍照刊載,採取寬容態度,沒半點譴責聲音,又可作何解釋呢﹖所謂道德標準是怎樣的﹖
當然上面是站在道德高地來說,作為一個平常人的我設身處地,撫心自問,面對「被毆事件」會作何反應﹖
挺身而出,不用理智也知道是危險的,或者會,最可能採取袖手旁觀的態度,但應不會攝影錄象,況且電話沒有這些功能,更不會對外發佈,這對受害人似乎太不尊重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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