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明白實施多年的強積金計劃,為何突然會被發現管理費過高,莫非當年沒有考慮過收費這問題,看了「三色台」的新聞透視(印象中是8號播影),才知原來真的沒認真探討,這並不令人感到驚愕,尊貴們的水準,唉﹗另單看推出的時機,(那在金融風暴後,經濟開始下滑,口袋少了現金那能不影嚮消費),也略知一二。
大部份僱主只以自身利益及關係來揀選強積金受託人,根本不會考慮管理費這問題,且某些銀行對中小企的信貸有附加條件—必須經其發薪入帳,因利乘便,強積金這生意自然成為其囊中物,何解要降低收費,以為可以通過市場競爭來調節收費,但實際選擇不多。容許僱員選擇受託人,看似可以增加競爭,但一遇上強勢的銀行,議價的能力就不大,就像物業按揭一樣,雖明知可以自行揀選投保火險的保險公司,但現實中銀行總有方法(當然並不是保費方面),令人接受其心儀的公司,恐怕強積金也不能成為例外。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