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008

第四百三十八日 寒冷

日記
好凍呀!凍到只想「睇」,唔想寫。回想年輕時去桂林,「得」四度只穿兩件衫,都不覺得怎樣,現在家裡開了電暖爐,還覺得凍,唔想認老都唔得。
上星期小妮子考試,陪著一齊溫習,可惜,試卷派回來,提醒她留意及原不明白的地方還是做錯了,溫書的功效並顯著,有時想留點空間由她自己處理,不幫她溫習,但又過不了自己。

偽裝
未用過是新鈔,用過就是舊鈔,究竟什麼是「迎新鈔」?年近歲晚,又是時候換新鈔封利是,因為環保理由(雖然個人有些懷疑這理由)少印新鈔,為應付需求,推出比較「新淨」的舊鈔,經過命名比賽(得獎者為小六生)改為「迎新鈔」。收利是者注重內裏「餡料」的價值,新舊鈔反而是封利是者的心結;既然想改變人們的觀念,為何那個「舊」字說不得。

老生常談
上週股市大起大落,考驗紀律的時候來臨。記得(如無記錯)當年考試—很久以前,那時考「股市代表」還是只考選擇題—說到衡量牛熊分界其中一個因素,就是所有分析評論員都有一致看法,一致看好,就是熊市來臨。
提醒自己。黃子華棟篤笑-股市凶兆

1.11.2008

第四百三十七日 嘆息

看了「民間電台」不理政府申請的禁制令照樣廣播的新聞報導,對於臨時禁制令這事禁不住搖頭嘆息。
社會在轉變中,不知變好還是變壞呢?
政府本有例可執法,無須以民事提出申請甚麼禁制令;且為防止濫用,民事興訴者須承擔後果,但偏偏政府在此事上根本沒有任何機會成本,(身無分文的人在敗訴後,勝方可能得不都賠償,但也有機會被勝方申請破產,相信政府敗訴後會有官員須要引咎辭職)。
始作俑者的政府,無論所持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公眾利益),都無法不令我覺得以大欺小,感到心寒。
假設性問題:如是者,只要政府認為對公眾有利,還有甚麼可以不被禁止?還有甚麼可以被執行?
究竟未作出行動是否都算違法?
真的需要「公民抗命」?在一個開放程度如此高的社會,真的沒有地方、沒辦法發表意見,恐怕渠道多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