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2009

第四百八十五日 吹水

沒有詳細看施政報告,政府倡導使用慳電燈泡,究竟是為了環保或是節能呢?環保是否等同節能?電燈佔家居用電比例不高,究竟可以節省多少用電及電費?慳電膽有何不足?以前家中差不多全部使用慳電燈泡,因慳電燈泡不能與光暗製同用,現也部份轉回使用舊式電燈膽。記得很久以前看過一篇關於無水銀電池的文章,印象中在這裡也曾提過,所謂環保措施,可能須消耗更多的能源及人力。
對於特首在細節未公佈情況下被指責利益輸送,又不是規定只可購買那品牌,批評來得過早了,恐怕將來只有孤兒且獨身無後才能當特首了(說笑),不過,弱勢政府日後可能會更迴避提出爭議性議題。當然要加電費來收回行政成本,那就更令人反感不滿了。

施政報告發表後,一個烽煙節目的來電,又引發樓價及房屋供應的討論,於是又有人建議重建居屋,政府又說研究「活化」居屋,不禁令人想起「八萬五」事件,居屋與私人樓宇本來是兩個不同市場,居屋不能像私樓可以再融資且限制轉售,原初須五至十年後才能出售,但因為「董伯」時代將居屋的轉售期大幅縮短,才會與私樓市場重疊,如果居屋回復原初(港英)時代的轉售期,相信重建居屋對樓市影響不大。且港人一說到房地產,究竟是解決居住問題,還是投資問題,連說者自己心裡也難以分辦,問題/民意實在難以捉摸。希望不要重蹈覆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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