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2017

豈可不吐

雙學三子終因「重奪『公民廣場』」事件判處入獄。
原本可自由進出的公眾地方,因面子及行政理由被圍封,(發生經過可上網找),卻導致三個年輕人違反「法規」,加上法庭須守護「法治」而被判入獄,是何等令人心痛!
當「規例」容許某些人偷取其他人的「財產」, 「依法守法」言論是否公義,還是顯得膚淺?
香港自認文明社會,可程度去到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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