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2006

第三百六十八日 如何判決

洞穴奇案乃虛構案件,案情發生如下︰
一隊探險隊受困山洞,拯救隊在營救時已有10人犧牲,探險隊與拯救者都預知在成功營救前,將水盡糧絕,探險隊會餓死在洞內。於是,探險隊 其中一人(某人)提出不如吃掉一個人, 救活所有人的命,並得全體同意,至於誰被吃, 經研究以擲骰仔決定,在擲骰前一刻,某人縮沙不擲,由其他人代擲,最後,某人輸了被吃。

陪審團不願作出裁決,將裁決權交回予法官,如果你是該法官應該怎樣判﹖有罪或沒罪﹖

附加一些資料︰
(1)殺人填命,生還者罪成會被處死,不是囚禁。
(2)最高領導是個依法辦事的人,不會特赦。
(3)民意調查:90%的人希望法院赦免或給予有名無實的懲罰。
(4)因飢餓而偷麵包是犯罪,何況因飢餓而殺人。
(5)自衛殺人沒罪。

在案件判決後幾年,找到一個「漏網之魚」,又如何判決﹖

這本小書(洞穴奇案的十四種判決)自己還沒看完,這次在看完案情,已私下作出裁決,與過往看書習慣不同,以往一般任由作者帶領,或者這可增加點趣味。如何判決及為何作出如此決定,多少反映個人的情感、人生價值及道德觀,困難是在現實生活中很難以一致的觀點去看事情。

9.22.2006

第三百六十七日 炒埋一碟

記事
剛過去的星期日,一家三口無無聊聊地走去逛旺角「女人街」,可能時間尚早,算不上擠迫﹔沿路小食舖有出售「臭豆腐」,「臭豆腐」是什麼味道,已經記不起了,以前路邊的小檔,隔老遠就聞得見,見小妮子沒試過,買了一件一齊吃,吃落真的沒有特別感覺,只要看那些店舖出售的食物款式同一模樣,相信又是工廠出品,大量生產,也失去繼續沿路吃(掃)下去的衝動。有點懷念以前在晚上火車站旁賣糯米飯的檔口,雖然做得比較濕,這才有特色。

想起
當日那裡舉行一個爭取最低工資的街頭論壇,路過時還未開始,卻有義工在派發傳單,宣傳單張其中一(苦況)個案說﹕在知名漢堡飽店工作的兼職工(那裡沒有說明是長工或者兼職,不過(僱主)在暑假請學生而減少其工作時間,估計是兼職及較年長),收入不穩定芸芸。雖然說不可年齡歧視,但無論便利店、大部份連鎖店(如上述漢堡飽店)都希望前線人員年青化,相信任(求)職者必須考慮及適應公司文化,刻薄的說那人找錯工,入錯行。
從前(我年輕的時候)這類兼職工作絕大部份都給高中生、初出茅廬(當中包括讀書不成及未找到全職工作)的青年人霸佔,除賺取零用錢外,是零用錢而不是用來討生活/家用的,也可在出社會工作前,見識一下世間的人情冷暖,顧客的無理取鬧或讚許等,得到一些經驗, 不過,現在因環境富裕,情況不同,年輕人都不喜兼職,才會出現上述所謂「苦況」,這與時下年青人被評工作態度不知有否關係﹖
說到對最低工資的態度,我在這裡已經說過,不重覆。順帶一提,為何現時的機構喜歡僱用兼職而不請長工,喜歡安排員工工作時間去逃避勞工法例呢﹖除了說僱主無良之外,有否其他因素導致呢﹖不期然這句話—好心做壞事—又出現。

存保制

銀行存保制這星期生效,有稱保費不會轉嫁存戶,但做生意,羊毛出在羊身上,銀行客戶又不只存款戶,一般情況下借戶尤其是小借戶才是「收入」來源,有時奇怪怎可以獨立細分成本與收入。看名人港燦存保那篇的回應,多以信貸角度來看銀行倒閉,其實以現時銀行本身及金管局的嚴格監管,信貸風險引致倒閉機會很低,且還有上市集資一途可用,倒閉風險來自犯罪(洗黑錢或舞弊)及政治(敵對國家與戰爭),即是事前沒有先兆,睡醒或即時下令就關門。

近況

最近很懶又不想打字,這裡起碼隔一個星期才更新,大家知怎樣做。下一次想講「書」。

9.16.2006

第三百六十六日 攝期

屋企附近單位一間接一間地在裝修,最近受氣味及聲音嚴重侵擾﹔星期四坐在梳發上,也感覺那次地震,卻誤會為附近鑽牆掘地所做成的震動,後來透過電視新聞報導才知曉。老爸那代古老人相信,天象會視警,落雹不是好年頭(當然是迷信),不知地震有沒有什麼暗示呢﹖

9.11.2006

第三百六十五日 星期日記事

昨日我倆帶小妮子到港島參加公開考試,還碰見家居附近小學約十名學生,不知是由老師或社工帶領(希望不是老師,敬師日還沒得休息﹗),那處人頭湧湧,甚至稱得上擠擁,可能召集處地方不大,如果全部應考的都準備往海外那國家讀書,外匯收入一定不少。
因小妮子考試須時接近兩個鐘,於是約了親戚喝茶,回程時,有三個韓國靚女自由行指著地圖問路,他們又怎可能知道可以穿越商場,坐自動電梯到達,剛巧順路,且響應香港好客之道,就做一次帶路人。
~以下可能充滿偏見~
其實不相信應考的都想往海外讀書,這麼多人應考只因小學校內成績或升中的制度,沒法令有關人仕(家長學生、校長)建立信心,確立權威地位,當在叫喊著「多元智能」、「均衡發展」,課外活動與興趣班將被細緻劃分,雖然兩者的內容可能相同,興趣班(無論是學校、志願團體或牟利機構提供,收費與否)只會視作消閒活動,而取得有關証書或認可成績則為課外活動,就如學鋼琴一樣,著眼點在級數並不是音樂的修養。

9.04.2006

第三百六十四日 無題

(一)
偷拍事件還繼續鬧著,最終又被導引到立法方面去,究竟立法是要禁止偷拍、禁止刊登,還是禁止觀(竊)看—本來想寫「購買」,不過自從互聯網興起,很多已免費供應—偷拍照/影片呢﹖這不知為什麼令我想起,法例禁止售賣香煙與未成年人,只檢控售賣者,不懲罰未成年吸煙者,於是不時看見初中生在吸煙,就算偷拍能立法,會否也如此。
(二)
銀行五天結算將於今日實施,影響比公務員五天工作還大,起碼已收到信用卡通知,還款時要考慮週六這因素,感覺上這次安排有點混亂,銀行界要到上週六才能決定具體安排,過往做法一般緊跟「獅子」,預估性較高,現在百家爭嗚,是否反映協調難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