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事件,看到97年前部份港人的影子,在那些年代,很多港人都希望到外地(歐美)產子,當作買入一份保險。究竟有幾多內地女人產子後不找數,如果比例不多,那不是商機嗎?因「基本法」的關係,那些嬰孩將會成為香港人,在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化的情況下,此可作為人口補充,問題是我們(政府)有沒有能力,有沒有膽量令這些嬰孩以香港為故鄉及居住地,接受及認同「香港的價值」(雖然我不知「香港的價值」是甚麼),至於人口政策,正如知名音樂家只因出入境方便才移居本地,而不是以本地作為基地,究竟對香港有多大好處?
本地有沒有食物安全政策,有點懷疑,或者只有疾病監控措施,所以,只要不吃「壞」人,過期食物也可以照樣出售,且一旦出現問題被追究的多是零售商。上週鴨(鹹)蛋、雞蛋,以至淡水魚都被發現有問題,內地的食物安全,無論是標準與証明是否可以信賴,除了負責官員外,大眾都會有所懷疑,但全面檢查所有入口食物,又似乎沒有可能,除了成本問題,政治及內地利益的考量,官員又豈敢觸碰,官員推出唯一的辦法就是「註冊內地出口商」,不過「註冊」後的就是否一定無問題?!有時不發奇想(是奇想呀),是否應發展本地的漁農業,不是在土地上(土地有價),而是在多層工廠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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