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2007

第四百二十八日 雜

頗懷疑愈來愈多人心存焦慮,神經有點過敏,看一看「T恤」事件,就算是依法辦事,又何須如此高調;那邊廂也沒必要提升至「創作自由」,究竟屬於個別事件,此事後那社團的名字—不是那商店—將無人不曉。

對「漢奸」事件沒有任何想法,不相信的不會為言論而相信,相信的早已有取向,頗懷疑有多少「中間派」選民,大部份所謂的「中間」,要不是對政治沒興趣、沒意見,就是有取向而不宣於口。不期然想起自古以來都是「貴遠賤近」。

天水圍發生倫常慘劇,傳媒趕著找「兇手」,各方找理由「合理化」事件,於是,社工人手不足、康樂設施缺乏、新移民適應等老問題再被提出,除非真的如報章所說為精神病復發,還情有可原,否則,無論甚麼理由、甚麼原因,都是藉口,都不足以要兩個無辜兒童一同越死。
如果因精神病復發而出事,「熱線電話」有沒有人接聽,有甚麼關係呢,精神病患者一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面,(其實那個人不是),認為所思所想就是現實,就是正確,那會主動求助。我有個親人患有老人痴呆症,就經常說他不是住在現居處,怎樣說也沒法改變過來。
天水圍的各種問題,非始於今天,說到最後還不是資源與職業的問題;沒有湖,學會了用魚竿釣魚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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