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2005

第一百六十八日 湊熱鬧

先想說的話:
(1) 無論是什麼,Blog、網上日記、個人網頁、在網上寫日記或其他,只要不應影響[愉快寫作],無拘無束的寫與創作,讓任何人可以在無壓力下作個人表達,名字及形式並不重要,刻意要求父母觀看及輔導,卻無考慮對[網主]會否做成壓力,這或是個人對那節目不滿的原因。
(2)下面那篇[家庭溝通]雖然由觀看節目[新增點]所引起,但重點不在談論Blog的事情,而是表達對親朋戚友中有部份父母對子女的作為及態度的一些想法,非常非常同意 Tungo兄所說[孩子已成為我們的一切]。可惜有些父母拒絕接受子女成長,甚至阻止其獨立,以防止其有機會離開自己。
或者在這裡談論一下[Blog]
Blog[正名]運動本身已証明Blog與網上日記並不相同,也帶出Blog與網上日記的一些分別。
Blog是什麼,什麼是Blog,人言人殊,個人也覺得迷茫,Blog與Hamburger(漢堡飽)一樣都是新創的字詞,未看過漢堡飽的人欲以麵粉、牛肉等材料去推敲想像漢堡飽是什麼,得出的可能是在豆腐店出售的牛肉飽,(灣仔以前有一間豆腐店賣的很不錯,現在好像已不見了,有點懷念),成份差不多,烹調方法有別,(又想起[大長今]及港燦)。
Blog是個地方讓人通過不同形式說出個人對事情的觀點與想法,同時可以對此接受批評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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