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2006

第三百二十八日 回憶記事

第一次知道奧比斯這機構的名字,距今差不多十五、六年;當時任職的機構為了社會公益(或其他原因),年中會為一、兩間慈善團體售賣獎券,分配下來的獎券,自然以能接觸客戶、人群的員工數量較多,因公益關係當然沒設「退貨服務」,為免要自己承擔捐款,無論貧富都一律不放過。有次向一客人銷售獎券,那女仕也同時向我推銷籌款獎券,受款機構就是奧比斯,那次各取所需後,印象中有二、三年都仿如聖誕節交換禮品,我預留數張獎券給她,也幫她買奧比斯慈善獎券,那些獎券究竟是她自己買下來的,還是熱心幫忙銷售的,也無須深究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