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建議成立自律委員會,監管文字傳謀,引起私隱、新聞自由,知情權等討論,報業公會發起的報評會,因未得本地兩家銷量最高的報業集團(東方報業和壹傳媒)支持,不肯加入,故業界自律成效存疑,但為何不受監察那兩張報紙及雜誌,銷量依舊高企﹖深受大眾歡迎,除那兩家資源較充足,得到大眾認同才是原因。一法立一害生,要以法律規管難以劃清界線的道德標準,事倍功半,莫非矚目官司還不夠多。
總覺得何種土壤孕育何種樹木,開何種花,就算此樹醜陋,滿目瘡痍,始終植根於此,不得不承認,不得不接受,並非否定改革、創新,或者革命,不過撒下的種子能否發芽,長成怎樣的樹,開什麼花,就無法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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