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2006

第三百二十二日 雜

最近懶得連報紙也少看。

「菊花開處乃重陽,涼天佳月即中秋」~蘇東坡~
好喜歡以上的句子。

懷疑「出貓」事件,考試局被砲轟,無論有否學生真的作弊,看似公平公正是必須的。科技進步是否改變考試的形式及制度?

港燦筆記一間二千呎補習社的利潤那邊的討論,說起學券制,不禁想到,市場運作是否須要資訊暢通?現時家長選校的決定,以小學為例,主要取決於學校的口碑(好聽的說法),唔好聽的講法就是以訛傳訛,若果披露的資料依舊,品牌效應是不會消失,分校與原校都有差別,家長還是會繼續「催谷」子女。

3 則留言:

Pema 說...

考試只準帶簡單文具入試場, 書包要放在試場外或大堂前面, 書包內的手提電話不準出聲音, 若考試期間, 有手提電話響而影響其他同學, 將會被警告, 再犯的會被取消考試資格, 這是我讀書時考校內試的要求, 很少人敢犯規.

更何況帶手提電話入試場出貓?

考試局事發後其中一措施是要求考生將手電放在椅下, 簡直不知所謂兼無用腦的想法. 根本就不準帶入試場才對, 考試還需要講手提電話嗎?

Pema 說...

還有我中四時己開始去補習社補習直至讀完預科. 不是為求高分, 只為求明白! 事關那些老師, 上堂都是說廢話, 不是說自己屋企幾威, 就是拿著課本叫同學讀一次, 想問問題時已夠鐘落堂. 小息時, 他們忙於股票買賣, 什麼什麼買賣, 那有時間照顧弱勢社群.

於是俾幾百元去補習.

另外, 為減輕家庭負擔, 中三開始已替小學生補習.

過客 說...

監考員根本無權搜/過問考生帶什麼,所以無法得知有否帶流動電話或貴重物品,另曾經/害怕發生失竊事件,加上考生「品流」複雜,且保安人手不足,只好由考生自己負責,故書包必須放在考生視線範圍內。
現時教育的問題之一,就是沒有留班機制,能力不足也照樣升級,加上各人的天賦不同(當年男女生升中分隊排事件已証明男女在語文表達能力是有差異),並不依從歲數,無論目的是求高分或求學識,唯有向外求,相信補習社不會被取締/取代。

pema是個好孩子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