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2005

第一百二十八日 任期

2年半(剩餘任期) VS 5年 與「釋法」VS「修法」
老董辭職引發大量爭論,[新的特首]任期長短,是剩餘任期或一屆五年?終於有京官出面澄清,應該是餘下二年半,可惜整部基本法也找不到任何相關字眼,當然不可想當然認為這是最後版本,只可以讚嘆當初寫基本法那些[高人],預見能力超卓,可以留下無限創意的空間給予解釋者,估計「釋法」又有機會出現,那麼[解釋]與[修改]這兩個詞語又要從新定義。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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