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2004

第五十日 領匯

領匯招股。招股書找不到答案的問題,何解成立領 匯,而不是用其他方法,分批出售是否可行﹖有沒有做可行性研究。為何決定全球招股而不是只售與港人,或港人優先認購,始終是出售港人的資產。那些策略夥伴及基礎投資者怎樣甄選,標準是什麼﹖
立法局議員鄭經翰認為房署賤賣資產,本來估值頗難一致,也無須理會出售的成交價,但必須及最起碼是市價,一個公平及各方參與的市場價,數碼港的教訓又忘記了,不單要公平,而是要市民看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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